东莞市教育局“不见面”办理中小学生学籍业务的温馨提示
2020-02-14 10:44
来源:东莞市教育局
作者:
各位家长:
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有关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和学籍管理规定,经研究,从即日起至春季学期正式开学前,我市教育系统为您提供“不见面”办理中小学生转学等各类学籍业务:
一、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籍业务,可拨打市教育局或园区、镇(街道)教育部门学籍业务咨询服务热线;
二、办理中职学籍业务,可拨打市教育局或各中职学校学籍业务咨询服务热线。
三、办理跨省、跨市转学等业务,可在电话了解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后,通过电子邮件申请办理。
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。市教育局、各园区、镇(街道)教育部门和学校恢复现场办理学生学籍业务的时间,待确定后另行通知。
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!让我们一起同心协力,共克时艰!
附件:1.东莞市教育局及各园区、镇(街道)教育管理中心
咨询服务热线
2. 东莞市教育局及各中职学校学籍业务咨询服务热线
东莞市教育局
新东方东莞分校官方微信:东莞家长圈
最新考试资讯、小学辅导、中学辅导,请扫一扫二维码,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!
版权及免责声明
①凡本网注明"稿件来源:新东方"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(含本网和新东方网) 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、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、发表。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、网站,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"稿件来源:新东方",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② 本网未注明"稿件来源:新东方"的文/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,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"稿件来源"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如擅自篡改为"稿件来源:新东方",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,电话:010-60908555。